國民旅遊卡使用方法】 【國民旅遊卡問題Q & A】 【回到國民旅遊卡頁面

實施日期: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。

何謂休假日?
  休假日是指公務人員在週一
~週五申請特休之日期

何謂異地消費?
  是指離開工作所在地以外之縣市消費

何謂隔夜消費?
  需在異地過夜

何謂預購型交易?

首先公務人員刷卡日必須是出遊日,刷卡地點必須是服務單位以外的地方,才能夠向他的服務單位請領旅遊補助;然而,鮮少人旅遊當日,才至旅行社刷卡,而選擇的旅行社,也往往是以居住縣市的為主。為了因應這個情況,旅行社就有義務替這些持卡人,特別註明這是一筆預購型交易,並且表明他真正的旅遊日與旅遊景點。

是不是所有公務人員來刷卡,都必須幫他註明是預購型交易?

 不用。只有他表示該筆交易將要向服務單位請領旅遊補助時,你才要幫他註明。

如果他是付現金,我可以幫他註明是預購型交易嗎?

    不行。唯有刷公務人員的國民旅遊卡才可以註明。

如果他是刷非國民旅遊卡的信用卡,我可以幫他註明是預購型交易嗎?

    不可以,唯有刷公務人員的國民旅遊卡才可以註明。

如果他刷非華南銀行的國民旅遊卡,我可以幫他註明是預購型交易嗎?

    可以。只要他是刷中國信託、玉山、萬通、第一銀行的國民旅遊卡,都可以幫他註明是預購
    型交易。

如果公務人員要求旅行社偽造旅遊日期或旅遊地點,可以這麼做嗎?

  不可以。旅行社應該秉持誠信原則,辦理預購型交易。如果一但發現有這種情形,查證屬
  實後,將自負法律責任。

預購型交易的金額,是否僅限於持卡人本身的消費而已?

 目前來說,有權單位並未這樣規定。

國外旅遊的消費,可以做預購型交易的註明嗎?

 不可以,預購型交易僅限於國內旅遊。


一、各機關應依下列規定,彙整與提供發卡銀行相關資料:

  1. 各機關公務人員之休假日期,人事單位應在不影響持卡人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權益下,與發卡銀行議定通知方式,定期或不定期通知發卡銀行。

  2. 各機關公務人員有調職、離職、留職停薪、停職、休職等情形,須通知發卡銀行將該持卡人之卡號自檢核系統內刪除;留職停薪、停職、休職人員復職後,須通知發卡銀行將該持卡人之「國民旅遊卡」相關資料重新建檔至檢核系統;其強制休假補助費額度有更動時,須通知發卡銀行至檢核系統內更新其額度。

二、各機關公務人員申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核銷作業,依下列程序辦理:

  1. 強制休假補助費核發要件:公務人員持國民旅遊卡之消費交易項目,符合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規定,於週一至週五休假期間,前往服務機關(構)所在地以外之其他直轄市或縣市,異地且隔夜,在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者,按消費之金額,核實補助,全年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一萬六千元為限(應休假日數未滿十四日者按比例核發,每日補助新臺幣一千一百四十三元)。

  2. 消費項目之檢核:公務人員持用國民旅遊卡之消費項目,經由聯信中心建置之檢核系統檢核後,符合請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消費交易資料將置於網路,供各機關人事單位或持卡人列印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。

  3. 疑義之處理:公務機關審核作業過程產生疑義時,如經釐清為應核發(或不核發)補助費者,各機關人事單位應使用網路服務於檢核系統上註記為核可(或不核可)交易,該筆交易將列入(或不列入)強制休假補助費累積額度內。

  4. 休假補助費之撥付: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經休假人確認,並經服務機關人事、會計單位審核無誤後,由出納單位透過機關薪資系統撥付入休假人帳戶。

三、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改發國民旅遊卡持用相關作業,本作業規定未規定者,依交通部觀光局與發卡銀行、聯信中心簽定之契約規定辦理。

TOP回套裝行程首頁回大山旅行社首頁